关于做好2020年叶圣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教师院、教科院、音乐院、体科院、美术院:
根据2020年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2020年叶圣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奖范围
我校师范专业的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四年级学生。
二、评奖名额及金额
本次评选师范专业本科生10名,每名奖励3000元。
三、评奖要求: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。
2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3.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上一学年学业成绩(除博雅课程以外的所有课程)平均分80分及以上,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,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%。
4.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,在各类省级(含)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(含)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。
5.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,关心乡村教育,热心社会工作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主动为同学服务,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。
6.同等条件下,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。
7.以前年度曾获得过“叶圣陶奖学金”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。
四、报送名额:教科院2名、音乐院2名、体科院1名、美术院1名、教师院4名。
五、材料要求:
①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“叶圣陶奖学金”推荐表(见附表1)(纸质+电子)
② 申报学生汇总表(见附表2),请按照样稿格式填写(电子)
③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(按《汇总表》顺序)(纸质)
纸质材料送到学院南楼104团委办公室,电子材料发送到njnutkyxsgz@,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16:00。